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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优化资源配置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助力国家骨干高速腾飞

来源:it资讯网 作者:静文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2-22 16:27

——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顺利终结

  2023年2月13日,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下称“卓凡律所”)收到两封分别来自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大广高速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对卓凡律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在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胜洲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为依法依规化解国家骨干高速经营风险所作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卓凡律所作为一级破产案件管理人所展现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以及精湛的专业水平表示高度的肯定。

  骨干高速陷入危机,破产办理担当使命

  胜洲公司是一家主要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的企业,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大广公司”)50%的股权。大广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大广高速粤境段,该项目是国家主干道大(庆)—广(州)高速公路的一部分,是广东省北出口的重要通道之一,路段线路总长181.8公里。大广高速粤境段项目是国家和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省北出口的主要通道之一,项目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前往长三角地区的最快捷高速通道,对促进广东省、江西省及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增强广州及周边城市与江西和长三角城市经济文化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破产申请受理前,胜洲公司因未能履行债务导致名下财产包括其持有的大广公司股权先后被北京市、广东省、山东省、湖南省等地多家法院查封或轮候查封,共有51宗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有12宗案件正在一二审诉讼中。由于,胜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下落不明,由此导致大广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亦不全,无法正常进行经营决策。同时,受胜洲公司抽逃出资及未履行出资义务,以及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大广高速项目正常运营存在严重资金缺口,而对外融资又无法开展,大广高速的正常运行面临重大危机。

  2019年12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胜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月6日,广州中院依法指定卓凡律所担任胜洲公司管理人。大广高速项目是国家和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依法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的前提下,克服大广公司治理结构缺失,经营决策无法落实,对外融资无法开展等重重困难,保障大广高速正常运营,是管理人的重点工作,也是必须担当的政治任务。

  勇于担当参与经营,妥善化解运营风险

  管理人接管胜洲公司后,向胜洲公司派任大广公司股东代表、董事代表、监事代表发出书面通知,全面代表胜洲公司行使投资人权利并履行作为股东、董事、监事的职责,参与大广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管理人参与运营大广公司期间,共出席28次会议,除常规审议工作总结与计划,年度预算与决算外,管理人对公司章程修改、增加董事、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租金减免、抢险救灾、增加预算外费用等事项均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后及时作出表决意见,保证大广公司的正常、平稳运营。

  由于受胜洲公司抽逃资金,公司治理等不利因素,及三年疫情的影响,大广高速的运营状况已无法满足原大广高速银团贷款的偿债要求,若不通过债务置换延长还债期限和降低财务成本,大广公司将会出现资金流动困难以及债务违约风险,进而引发国家骨干高速停摆、巨额银行贷款违约的系统性风险。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经过论证和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提出债务重组方案,并与管理人协商,需要管理人代表胜洲公司作出表决。该债务重组工作涉及资金量巨大,直接关系到大广公司、胜洲公司、胜洲公司债权人等多方利益,对整个破产程序的推进也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如何审慎作出表决意见对于管理人来说也是巨大考验。

  面对压力,管理人对债务重组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债务重组工作的优势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了解。管理人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银团贷款机构以及意向贷款金融机构进行广泛的沟通交流,对大广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后认为,大广公司债务重组工作是一揽子化解大广公司债务危机,解决大广高速项目营运资金缺口和流动性风险,保障大广公司良性持续经营的必要举措。通过债务重组工作的贷款置换,可减轻胜洲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债务负担,提高胜洲公司普通债权人的受偿率;同时,大广公司股权作为胜洲公司的重要财产,大广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对大广公司股权价值有着积极正向的影响,有利于胜洲公司财产最大化。管理人及时将债务置换的相关情况多次向法院报告并向每个债权人通报,并对债权人疑惑的问题进行解答,最终取得了债权人和法院的支持,管理人表决同意大广公司债务重组,有效化解了大广公司债务危机。债务置换实施后,释放出已质押股权7%,变现1.1亿多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为大广高速减少了财务成本,为国家骨干高速的腾飞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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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大广高速粤境段现阶段运营发展实景

  彰显破产制度优势,助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28日,广州中院裁定终结胜洲公司破产程序,案件的受理到终结的时间节点几乎与三年疫情重合。卓凡破产管理人团队克服三年疫情防控所带来的困难,忠实、勤勉、尽责履行管理人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管理人发出的各类法律文书180多份,疫情期间出差近100人次,但看到大广高速经过主要股东破产后的浴火重生,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胜洲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部长谭展龙律师感慨地说:“能通过个案彰显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团队的努力让一个国家重点项目走出困境,凤凰涅槃,是‘破产法律人’的使命。”

  随着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国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一轮新的高质量发展高潮必将到来,浴火重生后的大广高速必定会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成绩永远属于过去,卓凡破产管理人团队将始终秉承“忠实,勤勉,尽责”的宗旨,朝着“业务一流,专业一流”的目标奋进。“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未来永远属于奋斗者。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

  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自2002年即开始接受惠州市国有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参与惠州市国有劣势企业退市破产清算工作。2004年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之后,卓凡又成为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的三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继续为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2013年4月9日卓凡正式入编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2019年3月28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被评选为广东省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全省共20家),可在全省范围内接受各级法院的指定担任各类破产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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