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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筹商标侵权案二审在即 此前已“被迫”更名轻松集团

来源:it资讯网 作者:天兵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6 11:22

  2019年,因认为注册商标“轻松筹”被侵权,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去年6月,北京东城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北京轻松筹侵权,判令其赔偿追梦网络经济损失等共计58万元。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在审理过程中。

  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追梦)起诉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轻松筹)商标侵权案,源于北京轻松筹起诉追梦网络科不正当竞争案件。2016年,北京轻松筹以追梦在慈善筹款等众筹活动中使用“轻松筹”字样,侵犯其知名企业、知名商品名称为由,诉上海追梦不正当竞争。该案经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了北京轻松筹全部诉讼请求,并认定双方在慈善筹款等众筹领域,几乎同时使用“轻松筹”字样。2015年,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权益众筹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追梦网络在众筹市场地位就已位列前五。

  事实上,早在2014年11月,追梦网络申请“轻松筹”第35类商标注册时,北京轻松筹以在先使用为由,提出商标申请异议被商标局驳回。

  上海追梦网络在2016年向北京东城法院提起“轻松筹”商标侵权诉讼。但北京东城法院受理后,以关联不正当竞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为由,中止了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2018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北京轻松筹诉求请求后,北京东城法院恢复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并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追梦网络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中,上海追梦网络诉称,2014年9月,原告推出一款基于微信社交圈的筹款工具“轻松筹”,在该平台上可以发起一般项目或者吃喝玩乐项目,聚会AA、购物拼单等均可实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6年6月28日,原告在第35类、38类、42类服务上注册了 “轻松筹”文字商标。

  原告追梦公司向法院主张被告“北京轻松筹”侵犯了其第35类上的轻松筹注册商标,追梦网称,北京轻松筹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轻松筹”及安卓手机APP“轻松筹”上发布了大量众筹项目信息,突出使用了“轻松筹”文字,该标识与其商标相同,且其提供的服务属于原告商标核定的服务范围,容易造成公众混淆,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被告北京轻松筹主张其是第36类金融服务类轻松筹的商标权利人,对轻松筹的使用是对上述商标的合法使用,以此为依据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抗辩。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北京轻松筹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APP,为众筹项目发起人公开发布包含商业类筹款项目在内的信息提供平台,属于涉案商标第35类核定服务项目中的“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服务,其行为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且已有相关主体对原、被告提供的服务实际产生了混淆,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侵权。

  在这一案件审理中,案件双方争议主要在于,北京轻松筹在慈善筹款等众筹活动中使用“轻松筹”字样是否属于“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落入案涉商标保护范围。北京轻松筹辩称,其慈善筹款等众筹活动中使用“轻松筹”字样属于金融或募集慈善基金,是使用自己“轻松筹”注册商标行为。追梦网络认为,我国对金融市场根据金融法规进行规制,从事金融活动必须取得金融许可证。同时,慈善基金筹集只能是基金管理人,即慈善基金组织。显然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既不是金融机构,也不是慈善组织。民政部指定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为慈善募集资金“互联网捐助信息平台”,进一步证明: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是互联网捐助“信息发布”行为,落入上海追梦网络有限公司案涉商标保护范围。

  就目前在进行的二审,有法律专家认为,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主张的在先使用“轻松筹”商标,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因有在先不正当竞争案判决,同时北京轻松筹科技有限公司在先判决中自认,双方几乎同时使用“轻松筹”字样,且其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在追梦网络取得案涉商标注册证后,为“消除影响”,就“轻松筹”字样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投入,属于恶意商标侵权行为。因此,其上诉请求显然不能被二审判决支持。否则,就如北京轻松筹在不正当案件中描述的,在慈善筹款等众筹活动中同时出现两个“轻松筹”,会造成慈善筹款等众筹市场的严重混淆。

  19年9月,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宣布更名轻松集团。有观点认为,“轻松筹”更名很大可能是出于被迫,与“轻松筹”商标被认定侵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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