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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当着乡领导的面,一村支书殴打村民致其骨折

来源:it资讯网 作者:小仙女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1-04 16:17

  2020年12月12日9时许,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段桥村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时,村民沙雨敏被村支书沙某山等人殴打。经许昌市中心医院诊断,沙雨敏第五根肋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脑震荡。12月23日,建安区公安局对沙雨敏进行伤情鉴定,确定沙雨敏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段桥村支部

  村支书在选举会上发飙并殴打村民?

  记者获得一份沙雨敏的实名《反映材料》显示:12月12日选举时,小召乡党委副书记吴超锋、小召乡副乡长王汀、小召派出所韩警官等人在现场,沙雨敏对现场的党员及群众代表说:"选举要对得起自己良心,对得起村民,选一个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干部。"但话尚未说完,沙某山立即打断他的话怒吼道,"不是代表的滚出去!今天你说了不算,我说了算,你给我滚出去……"沙某山边吼边冲到沙雨敏面前,朝着沙雨敏的脸上就是一拳,沙雨敏的鼻子顿时鲜血直流。

  紧接着,沙某山、沙某现(沙某山之子)、沙某(沙某山之孙)、沙某胜(沙某山之侄)、沙某子(沙某山之亲三哥)、沙某胜等人,又群起对沙雨敏进行拳打脚踢,沙雨敏很快就招架不住众人殴打,倒在地上。在场的吴超锋、王汀、韩警官见状,把沙某山等人拉开。但是,仅约一分钟,沙某山等人不顾拦阻,再次对沙雨敏进行殴打。吴超锋、王汀再次把沙某山等人拉开。

  村支书"全身而退"未受任何处罚?

  12月27日,建安区公安局做出了针对此次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建公(小召)行政决字〔2020〕451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2月12日9时许,在段桥村换届选举会议室内,因沙雨敏和沙记山发生口角引发打斗,沙军胜和沙黑子闻讯后二人结伙用拳头朝沙雨敏头部殴打,沙建民拉沙军胜时,沙军胜又对沙建民上半身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沙雨敏伤情为轻微伤。

  对此,沙雨敏家属提出质疑,最先动手打人的沙某山竟然在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打人的事实只字未提,未受到处理,这与事实不符,无法服众,不能平息民愤!家属对记者说,"明明数人殴打沙雨敏,公安机关却只抓2人应付了事,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录有视频,但有被剪辑或销毁之嫌!"

  事后,段桥村有31位村民联名签字向有关部门反映。该《反映材料》则直接证明沙某山最先与沙雨敏发生口角,并殴打沙雨敏。

  另外,段桥村有2位村民反映沙某山于2019年通过"贿选"的方式当选成为村支书,并写下了《证言》和《证明人》。一村民表示后悔莫及,他在《证言》中称,2019年村委选举时,沙某山派某组长给他送了2条帝豪香烟,贿赂其投沙某山一票。一年多来,他自觉作为一位老党员违背了党的原则,愧悔不已,决定向组织部门反映沙某山的贿选情况。

  侵占村民田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特别一提的是,2018年,段桥村村民向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沙水记(沙某山之亲二哥)霸占50亩基本农田建农贸市场"。2018年11月5日,许昌市国土局出具了《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沙水记非法占地建市场查处情况的答复》。在这份《答复》中,许昌市国土局认定该宗地位于建安区小召乡段桥村村西,该宗地于2003年建设30间门面房及院内附属设施,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已涉 嫌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建安区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8月9日立案调查。目前,建安区田土资源局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答复》

  据建安区人民法院(2019)豫1003民初288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建安区法院查明:建安区国土局经对小召乡段桥综合集贸市场(沙水记)所占用的土地规划用途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经核实及与小召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对比,小召段桥综合集贸市场(沙水记)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分别为:基本农田(面积1403.22平方米)、一般耕地(面积:73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074平方米),四址范围由建安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办案人员现场指认。沙水记于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1月12日、2019年3月18日向建安区土地监察队缴纳国土资源罚款共计38636元。

  2019年12月19日,建安区法院判决沙水记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将上述50亩土地(除1074平方米建设用地外)返还给段桥村6位村民。

  沙水记不服,遂向许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5月19日,许昌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建安区法院、许昌市中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截图

  然而,沙水记对许昌市中院的判决视而不见,拒不执行、公然抗法,至今仍非法侵占着上述50亩土地(除1074平方米建设用地外)未予归还村民。

  据悉,自2020年12月12日以来,段桥村31位村民联名向各部门举报沙某山等人。截至发稿前,村民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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