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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心理健康和道德健康的要求科普讲座在京成功召开

来源:it资讯网 作者:静文 人气: 发布时间:2022-11-09 15:46

  党的二十大开幕报告作出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部署,而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身心健康始终居于人民发展的首要地位。为引导现代新的健康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升群众对新型健康观念及良好生活习惯的理解,提高国民总体健康水平,11月6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北京东方生命文化研究院承办,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题为“新健康观--民法典对心理健康和道德健康的要求”科普讲座成功举行。

  本次课题是北京市京师律所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东方生命文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北京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法律心理服务专业工作部委员杨振中发起并作为主讲人和主持人。同时邀请了中国首席健康教育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原副院长、主任医师洪昭光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社执行主编李永志,作为特邀嘉宾一同进行主题分享,以法律加心理、道德健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普及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三个方面的知识。《当代医学》杂志社副社长朱波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此次科普讲座。

北京市京师律所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杨振中

  洪昭光教授从身体与精神两方面阐述了全民健康的实质意义。在身体层面,他以心脑血管病例的相关数据为支撑,明确了在健康工作中人员架构的“三座桥梁”,即科学论据与 决策、医疗体系与群众意识、理论联系实际。在精神层面,他指出,健康是民族精神文化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群众的健康教育需始于理论、行于实践,基于此,他提出了“养心”的重要概念,鼓励群众拓宽心胸,提高人生境界。

中国首席健康教育专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主任医师 洪昭光

  李永志主编从心理学角度切入,对新健康观进行解读。他指出,人的情绪是个体与社会情感联系的纽带,人际关系中的情绪交流对和谐的社会关系具有深远意义。在此背景下,他表示在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中,需积极转化自身情绪与交流对象相协调,并以六个情绪维度佐证了换位思考的重要性,举例说明了此六个维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方法。此外,他阐述了当下社会对婚姻家庭的不同理解,并从家庭层面论证了情绪控制的关键作用,在场人员对此纷纷产生强烈共鸣。

《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社执行主编 李永志

  杨振中律师结合案例并通过对民法典的梳理,总结了《民法典》对于社会心理及道德观的总体要求,其中总的纲领和要求是要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写入《民法典》的法律条文。同时结合婚姻家庭、继承领域的共性问题归纳了《民法典》的相应要求,婚姻家庭领域:第一,婚姻家庭是社会基石受法律保护;第二,树立良好家风,弘扬核心价值观,重视家风建设;第三,夫妻之间负有忠诚义务、扶助和抚养义务,也就是双方均有共同经营家庭的责任;第四,保护和照顾无过错方,倾向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继承领域:第一,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而此义务不单纯是物质帮助,包括精神慰藉和心灵安慰;第二,父母对自己财产有完全的处置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留给谁,例如留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形式。第三,继承人如果不孝顺继承权可以被剥夺,即: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伤害父母或伪造变造遗嘱等行为,可以剥夺继承权,以示惩戒,同时也列明宽恕的情形,即:得到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的原谅可以恢复继承权;第四,对于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儿媳女婿在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在座人员充分感受到了法律、情与理的统一。

《当代医学》杂志社副社长 朱波

  同时杨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和相关法律称,在婚姻中,组建家庭双方要有统一价值观,经营家庭是双方的义务,不是一方一味的付出。让双方组建的家庭在社会中共同面对风雨共同使家庭良性正向的前行。夫妇双方每个人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相互理解,相互扶持,共同成长,共同建设一个家风淳朴积极向上的美满家庭。良好的家风,母慈子孝。但在面临家庭财产处置遗产纠纷时,《民法典》从中国传统社会伦理角度给出了明确的指向,子女要尽孝道,兄弟姐妹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互包容谅解。对于违背传统美德的行为给与惩戒,同时也给改过自新者的机会。这是《民法典》对于婚姻继承领域的关于道德和心理的要求同时也是指引方向。

  良好的道德修养,能令人保持坦荡心态,促使生命细胞活跃。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往往追求高尚,崇尚正义,勇于面对挫折,善于调整自己的心态,能正确分析看待事物,有明确的是非标准、荣辱标准、美丑标准、善恶标准。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也能把握好自己的情绪,让心理处于健康状态。道德和心理健康自然能够理解和遵守法律对于社会行为规范和要求。通过健康教育专家洪昭光教授、法律专家杨振中律师,心理咨询专家李永志老师的互动分享让大家以中国传统文化和生命文化的视角倾听并了解民法典对心理、道德健康的要求,不但懂得新健康观的概念,更懂得如何合法保护我们的权益,做一个《民法典》时代能够弘扬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守法公民。

全体参会人员 大合影

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 李军 北京铁路总医院主任医师 吕加恩

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爱心工程部主任 矫江莉 北京东方生命文化研究院副院长 宗倩

北京电视台《我要当医生》栏目制片人 李薇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原资深主播 成音

北京瑟琴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萧越 远创基金风控经理 温佳

瑞众银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冰 《中国卫生人才》杂志社主任 方地春

北京海蓝蓝管理咨询中心首席顾问 刘仕伟 北京书香文雅图书文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承承

中景富源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尉威 北京俪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颖

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 仲凤行 中关村发展集团领创医疗副总经理 艾长欢

四夕纹绣工作室主理人 罗思雨 大众健康报(首康网)主编 董阁

高等教育出版社分社长 石磊 北京市朝阳区第五中学双合校区小学部 石歆喆

北京可依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民花 《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社主任 王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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